司名目繁多的奖励性补助、为了扭亏为盈和防止退市所给予无合理依据的大额补助都是政府补助乱象的表现形式。所以,首先,应规范政府补助的范围,只允许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研究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明确的相关政策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补助,杜绝地方政府无合理依据的奖励性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其次,应严格控制政府补助方面的财政支出,审核政府补助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财政支出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最后,可以考虑将地市级政府对当地上市公司进行补助的审批权限上升至省级政府,提高审批级次,避免地方政府的随意性、临时性政府补助,增加上市公司获取不合理政府补助的难度。Р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看,在严控地方政府不合理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各上市公司应摒弃依靠政府补助来增厚利润或扭亏为盈的思想,全力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提高上市公司年报中政府补助披露的详细程度。以避免当地上市公司连续亏损而沦为“ST”或退市为目的发生的大额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当地政府,该类无合理依据的政府补助和有合理依据的政府补助容易混淆,所以,建议在政府补助明细表中增加“政府补助来源”项目,明确政府补助来源于财政部、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等不同的级次,便于会计信息使用人深刻了解该项政府补助的性质,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Р 主要参考文献: Р [1]河南省各上市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年报[R]. Р [2]吕久琴.政府补助影响因素的行业和企业特征[J].上海管理科学,2010.8. Р [3]张子健,张国伟,周伟.关于政府对上市公司补助行为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1.7. Р [4]邹硕.完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的建议――基于华菱钢铁的分析[J].会计之友,2014.2. Р [5]李洋.政府补助的价值相关性研究[D].重庆大学,2009. Р [6]赵东平.政府对上市公司财政补贴决定因素与效应的统计分析[D].天津财经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