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发展,大部分乡镇设置一个专门引税的机构或注册了一个专门代开发票的公司, 而引税过程中交税与返还分设在不同部门, 交税在国税和地税部门, 而返还是在财政部门, 为了竞争, 乡镇先垫付纳税户应返还的那部分税款, 因为垫付税款频繁, 乡镇为了方便将垫付税款资金打入乡镇引税人员的个人银行户内, 个别乡镇引税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高达几百万元, 不但资金存在不安全隐患,同时容易产生腐败与弊端。四、乡镇引税治理的建议 1. 完善乡镇考核机制。把乡镇干部的考核重点放在税源和征税环境的建设上,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 坚持实绩用干部, 防止投机取巧干部得到提拔, 明确乡镇领导干部的理财职责, 建立和完善的长效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责任追究制度。 2. 大力培植税源,增加乡镇经济发展后劲。增加财政收入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乡镇经济, 培植税源。乡镇政府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 改善乡镇投资环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引进实体经济,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培植乡镇稳定税源。 3. 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税务机关明确界定各级税收机关税收征管范围, 对区域内纳税企业全面清查。二是控制发票, 严格控制外地企业无正当理由到本地的交税行为, 使乡镇引税得不到”引税工具”, 无法实施引税。三是要做到税收应收尽收。各地政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将本地的税收足额收取,不搞优惠政策和奖励。 4. 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税务、审计、财政、监察等执法单位对违规引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处罚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堵塞税收征管的漏洞。 5. 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体制,精简冗员,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使政府的职能更加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6. 加大对乡镇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 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乡镇政府履行基本职能的财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