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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讨论稿)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部任免、调整、奖惩等事项。Р2、定期对干部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各级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结构优化方向,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统筹考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Р3、研究干部调动事宜。Р(四)研究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宜Р1、研究年度预算,听取审计工作汇报。Р2、研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购置大宗设备物资项目、重要装备配置和重大活动项目安排,中期预算调整。Р(五)研究决定其它需经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Р 三、议事程序Р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或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列席党委会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Р, 不参加会议决策。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Р 党委会议议事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Р (一)确定议题。党委会议讨论议题可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相关党委成员酝酿提出。局属各单位、机关处室提交需党委会研究的议题由分管党委委员向党委书记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议题和议程。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Р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各相关单位、处室必须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并将准备好的待议材料打印稿送交党委秘书,由党委秘书负责提前分发至党委成员(有保密规定的除外)。有密级或需收回的议题讨论材料,会后由党委秘书负责收回。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应在会前充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Р(三)会议通知。党委会议召开时间由党委会议主持人确定,党委秘书负责通知。党委成员如因故不能参加党委会议,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Р(四)印发会议议题。会前给党委成员印发会议议题,使每位参会委员对会议研究问题提前介入,认真研究,充分准备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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