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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灭菌驼乳》(DBS 65 012-2017)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Р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Р表2 理化指标Р项目Р指标Р检验方法Р脂肪a/(g/100g)?≥Р4.0РGB 5009.6Р蛋白质/(g/100g)?≥Р3.5РGB 5009.5Р非脂乳固体/(g/100g)?≥Р8.5РGB 5413.39Р酸度/(ºT) Р16~24РGB 5009.239Рa仅适用于全脂灭菌驼乳。Р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Р表3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Р项目Р指标Р检验方法Р铅(以Pb计)/(mg/kg) ≤Р0.05РGB 5009.12Р总砷(以As计)/(mg/kg) ≤Р0.1РGB 5009.11Р总汞(以Hg计)/(mg/kg) ≤Р0.01РGB 5009.17Р铬(以Cr计)/(mg/kg) ≤Р0.3РGB 5009.123Р黄曲霉毒素M1/(µg/kg) ≤Р0.5РGB 5009.24Р4.5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Р5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Р6 其他Р6.1 仅以生驼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驼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纯驼奶”或“纯驼乳”。Р6.2全部用驼乳粉生产的灭菌驼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驼乳”或“复原驼奶”,在生驼乳中添加部分驼乳粉生产的灭菌驼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驼乳”或“含××%复原驼奶”。Р注:“含××%”是指添加驼乳粉占灭菌驼乳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Р6.3 “复原驼乳”或“复原驼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驼乳”或“复原驼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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