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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的信访疑难个案。具体范围是:1.事关民生的疑难信访问题,包括久拖不决的历史积案、情况复杂的难案、长期进京访的个案;2.按现行政策规定一时解决不了,属于“情理之中、法度之外Р”的信访突出问题;3.中央、省市交办的跨地区、跨行业、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信访个案;4.已履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但上访人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且属于民政部门救济范围之外或救济措施难以落实的问题;5.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现无主管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或在企业改制中应予解决而无法落实的特殊个案问题;6.刑事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致使受害人及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生活特别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而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其他确需救助的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Р四、使用程序:1、申请:由信访对象向我县信访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2、审核:由县信访局就信访对象提出的救助申请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3、审批:5000元以下由信访局长审批,5000到10000由县政府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审批,10000以上由县信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审。4、发放:由县访局归口发放。Р五、加强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里要成立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担任,副组长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2.实行专项审计。县审计局要对信访专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年度审计,并向县政府报送审计报告,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和市信访局。3.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县级自筹和上级补助的信访专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挪用、侵占、变相获取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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