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提供LIS系统的货品编码,然后按照正常工程余料退库流程处理。Р第八条项目经理应保留经仓库保管员签字确认的“申退单”,并将其作为工程资料的内容之一,与其他工程资料一并存档。Р第四章工程用料的稽核与审计Р第九条通信工程工余料的稽核应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项目经理应对采购、领用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对不合理的物资损耗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Р第十条在项目审计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提供项目的设计预算、采购合同、到货物资清单、工程物资领料单、工程完工后形成的明细资产,审计人员根据前述资料及通信工程定额来审核工程用料情况。Р第十一条对审计发现工程用料差异,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说明以及有关的证明资料。Р第十二条对无法证明工程物资合理使用的,视为工程物资灭失。Р第五章罚则Р第十三条对由于项目经理疏于管理,造成工程余料灭失的,给予相应的处罚:Р1、灭失的工程余料合同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时,公司通报批评,项目经理书面检查。Р2、灭失的工程余料合同价值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时,公司通报批评,扣发项目经理半个月奖金。Р3、灭失的工程余料合同价值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时,公司通报批评,扣发项目经理一个月奖金,部门直接领导半个月奖金。Р4、灭失的工程余料合同价值在30000元以上,提交公司另行研究处理。Р第六章其他Р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工程物资领用管理,对施工单位损坏、浪费工程物资的现象,要求施工单位给与赔偿,相关的赔偿条款要在签署的合同条款中明确。Р第十五条对于不纳入工程余料管理的工程剩余物资可视为工程废料,由工程部门收集后,经维护部门挑选利旧,剩余废料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处置,处置所得上交财务部门。Р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公司网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