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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集团业务欠费管理实施细则v1.0》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部、集团客户部行业客户部、视频运营中心和各属地分公司要认真分析欠费产生的原因,根据属地化原则,综合考虑客户资质、客户需求、集团业务特点等区别处理,针对不同欠费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第三十条对集团业务欠费可采取短信提醒、人工催欠、业务暂停、欠费关闭、发送律师函、诉讼等催缴手段进行催欠。第三十一条发送律师函是指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欠费客户发出的催缴通知函。由信息系统运营部定期发送律师函。第三十二条欠费诉讼则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户偿付通信欠费的一种维权手段。符合条件的欠费诉讼由信息系统运营部发起。第三十三条如果集团客户由于内部财务流程、特殊业务需求或合同约定等情况,无法及时按月缴清集团业务费用,根据集团客户信用度,可申请延长付费周期,延长期间不作为欠费。第三十四条对重要客户和重点行业应用客户,可提供红名单特殊服务,可享有最长180天的欠费免停机以及免催欠打扰服务。具体参见《关于推出信用红名单服务的通知》(移动市场发[2013]288号)。一、?高信用等级集团客户为价值等级为AB类,且集团客户信用度三星或四星的集团客户;二、?AB类集团、党政军和下属委办局G1个人客户是指以上集团客户的公司领导(ESOP重要联系人中的公司领导);三、?总部直管集团客户指总部1500家名单中的集团客户;集团客户A+客户指集团客部行业部所辖的重要客户;四、?集团客户重点行业客户指对通信有不间断要求的行业应用客户。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客户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将根据市场的调整、集团公司要求、业务发展及部门职能的变化进行补充和完善。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集团业务欠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移动集客发[2008]256号)同时废止。附件:1•集团业务欠费付费意向确认书vl.O2•业务代理欠费抵扣流程vl.O3•集团业务欠费催缴流程v3.04•集团业务取消告知书v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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