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或修订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并负责对有关人员的培训;Р3.2.3.3 要经常检查本单位所属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水、风、仪表、管道、通风等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在安排各种机械设备的日常检修时,对其安全、防尘、防毒设施,同时检修,对隐患及时组织排除;Р3.2.3.4 负责厂房、沟道、地坪日常维修管理,对有隐患的电缆沟等及时列入大、中修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防止因此而发生事故;Р3.2.3.5 配合公司安全部门搞好安全检查和对起重、电气、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Р3.2.3.6 制订和审订本单位有关设备的改造、制造、大修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组织编制大修的安全措施计划,经公司安全部门,本单位安全部门会签后实施;Р3.2.3.7 组织本单位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时,应通知公司安全部门,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事故分析;Р3.2.3.8 本单位采用新设备(包括引进设备、工艺)时,应妥善考虑安全措施,在投产使用前,必须会同安全部门,本单位安全部门制订环保办法;Р3.2.3.9 在编制、汇总本单位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安全措施;Р3.2.3.10 本单位在检修改造、拆迁设备中,如果需要使用外借人员,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工作,讲清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Р3.2.3.11 负责对所管设备、备件、备品进行质量验收和把关,杜绝因质量不合格引起事故。Р3.2.4 总经办Р3.2.4.1 协助行政领导执行公司领导及安全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指示,负责上级机关来厂检查验收工作,以及介绍接待、迎送工作;Р3.2.4.2 对上级和厂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决定要及时批转,使规定和法令得到及时贯彻执行;Р3.2.4.3 负责厂环境卫生及现场定置的检查、整改工作,并督促实施;Р3.2.4.4负责对饮水点的管理,保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