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每项问题扣10分。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分公司下属单位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不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督办下属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监控与治理,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理等工作。每项问题扣10分。未督办分公司下属各单位开展安全行为观察、安全性评价及问题整改等工作。每项问题扣10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NOSA五星安全管理体系试点推进工作。每项问题扣10分。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未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及事故、事件信息。每项问题扣10分。未组织开展分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未组织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未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培训工作。每项问题扣10分。未加应急管理,未开展相关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不健全,未动态修编和演练,救援组织不完善,应急救援无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每项问题扣10-20分。未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每项问题扣10分。未遵守办公区消防、用电管理制度,造成或未及时消除责任区内火灾、触电安全隐患。每项问题扣10分。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发现一次扣10分。未及时传达落实控股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分公司EHS有关文件、制度和要求并监督落实,未按照要求进行布置、检查、整改、分析、总结、上报。每项问题扣10分。注:1、EHS管理做法具有显著特点,并取得成效者,给予1-3分的加分。2、对控股、新能源事业部组织的安全管理活动提供人力资源的,每一项工作加1—3分。3、向控股、事业部提供的各类稿件,每采纳1份加0.1分,年度内部门总加分不超过2分;4、向控股、新能源事业部、分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具可推广性或可借鉴性的EHS管理经验和案例,每项给予0.3-2分的加分,全年总加分不超过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