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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惠安校友基金会章程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所报销的500元以上的发票或收据,原则上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以及符合财务规定的其他票据;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不能转账支付应出具《情况说明书》。Р第三十条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由经手人、证明人、复核人及会长共同签字,交基金会报销。涉及购置实物的必须经实物验收证明人签字。Р第三十一条校友会会长为基金会法定负责人,采用直接负责及委托负责相结合的办法审批经费。具体办法为:Р1、日常办公经费单笔或批量金额(下同)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下开支,以及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工资,由秘书长签“情况属实”,先行支付,每月由财务人员造表并附原始凭证交由会长审批后正式入账;Р2、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的开支,除由秘书长签“情况属实”外,分管秘书处的常务副会长加以审核,再集中由会长审批后正式入账;Р3、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的开支,需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到会人数达半数以上)研究签字,并由会长签批执行。Р4、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由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研究决定,并由会长签批执行。Р本审批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加以完善,若有变动,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监事会备案。Р第三十二条费用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对不请示先发生的开支项目本基金会权拒绝支付款项;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校友会及本基金会章程票据,财务人员有权予以制止。Р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友会理事会。校友会会长、分管副会长、秘书长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资产及经费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对资产及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Р第七章附则Р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在具体实施中可不断补充完善,解释权归校友理事会。Р惠安开成校友会Р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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