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确认顺序Р(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Р学校根据省财政要求按以上确认顺序的1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Р◆申请资助需提供材料Р(1)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2014年《低保证明》原件或2014年度县(市)民政部门已审核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2)其他类型资助对象均需提供县(市)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Р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Р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Р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Р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Р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Р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Р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Р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fjedu./)及学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Р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上级学生资助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办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Р咨询电话:637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