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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执法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诱惑,如金钱、权利、人情等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私利的催化,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思想逐渐渗透到了公安机关的内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少数民警在利益的驱动下越权执法,搞执法创收,有的还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因此,公安执法者应摒弃“重利轻法”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Р值观。二是公安执法者要尊重和保障人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一级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思想。Р (二)注重在规范制度、约束权力运行上下功夫。一是运用科技手段控制权力行使,如在一线执法中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如实记录执法过程;对办证、行政审批等业务,全部升级优化各类业务管理系统,所有业务办理由系统把关,不符合办理条件,系统自动不予受理;二是加强执法过程审核。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公安机关使用侦查措施权力加强审核报备,对重大事项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要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作出决定,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形成“一言堂”;在原五类强制措施督察报备的基础上,对询讯问、取保候审、案件性质变更、启动技术侦查手段等敏感措施要向督察报备;对案件侦查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要随案件一并交由法制部门审核,非涉密案件录音录像资料要向督察报备;履行公安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业务职能时,在暂时不能实现第三方鉴定的现状下,严格执行两名有资质民警勘验、鉴定制度,勘验、鉴定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出具鉴定结论或责任认定书时,要由专门委员会集中审议后才能出具,在审议时勘验、鉴定过程的音视频录像资料也进行审阅,避免受到现场勘验人员的主观影响。三是固化执法权力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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