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织,不安定因素增多,要把执法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加以统筹考虑,用新的理念去应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新矛盾、新问题,注重讲究执法策略,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提高执法艺术,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怨气,疏导群众不满,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二是执法要有针对性。特别要针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困难群体,要区别对待,慎重管理,准确把握执法对象的感受,充分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切实体谅执法对象的处境,通过服务、教育、感化交通违法行为人,使其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而达到高效管理的目的。三是执法要求满意度。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将执法活动变成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实践行动,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承诺,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把公安交警执法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三是必须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高度关注、长期努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交警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有多年来历史形成的习惯惰性,也有当前社会法制环境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更有交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措施跟不上的原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完善保障、强化法制监督等多种手段,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各级交管部门长期艰巨的努力。只有常抓不懈,不断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完善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素质,形成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让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交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公安交管工作才能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进程同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