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Р2)考试合格的录用人员,由公司聘用,双方签定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为合同关系,双方共同遵守。Р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持证无损检测人员、持证焊工,均不得在2个以上单位执业。无损检测人员及持证焊工必须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技术监督机构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后,才能从事特种设备检测、焊接工作。公司不得聘用外单位在职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Р4.4 变更Р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变更应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持证人员变更受聘单位,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证件。Р4.5 解聘与辞退Р1)员工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但公司有权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理,员工对处置有申诉权和辞职自由。Р2)质量体系责任人员应按《质保手册》规定履行职权,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对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解除职务,调离岗位,解聘和辞退。Р3)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技术,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原则,依法检验。当出现弄虚作假、降低标准、严重漏检、误检,不能保证检验质量,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辞退。Р4)无损检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对出现下列问题,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辞退,有权报告监察机构:Р①伪造检验检测人员证或超项检测;Р②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结果;Р③违反检测程序、工艺,造成检测结果严重失实;Р④玩忽职守,因检测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Р5)持证焊工实际技能不能满足特种设备焊接质量要求或违反工艺纪律,以致发生重大焊接质量事故,或经常出现焊接质量问题时,公司有权调离岗位、停止聘用,解聘或辞退,有权向监察机构反映实情。Р6)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解聘、辞退,手续办理按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