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团全体会议人数应该在社团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由参与社团全体会议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免职决定。Р第十七条社长的任免,组织机构人员任免的细则: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原则上不更换。如有需要我社严格遵守学院团委、团联的决定。或则由社团组织部召开社团全体会议,由社团全体会议表决。参与社团全体会议人数应该在社团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由参与社团全体会议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免职决定。Р第七章奖惩制度Р第十八条对于普通会员以及社长、组织机构人员的各种社团内部奖励及惩罚的细则:Р社团每学期对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进行表彰。Р社团优秀干部、成员由社团全体成员向社团组织部提出推荐或自荐,由社团组织部、社团技术部等部门审查、协商后向社团全体会议提出表彰议案。社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在社团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Р以上为社团内部的表彰方案。对于学院团委、团联的表彰我社将严格遵守团委、团联的决定。Р社团内有违背社团章程,学院规定的成员由社团组织部向社长提出,由社长决定对其实施社团内警告、留社查看直至开除成员资格的处分。开除社员资格需由社团干部会议讨论通过。社团成员受到处分者,不得参与当年优秀评选。处分期间执迷不悟者可开除成员资格。Р如社团内的表彰决定与团委、团联的处分决定有相违背的以团委、团联的决定为准。Р 第八章附则Р第十九条社团章程建立与修改的原则与方式:社团章程的修改应该由社团全体大会上由社团成员向大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社团全体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案以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的方案执行。Р第二十条章程为列出的条款均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执行。章程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相违背的以《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为准。并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鲨鱼帮游泳社Р20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