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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积、地类、坐落、用途以及原有宅基地面积的情况。Р2、村委研究通过。由村委主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报镇规划建设办。Р3、公示。村委会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予以公示。Р4、现场勘查和初审。公示七日无异议后,由村委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在村委意见栏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公章,报镇规划建设办,镇规划建设办协同国土资源所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Р5、镇政府审查。镇规划建设办和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查,并加盖镇政府公章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公示后无异议后,镇规划建设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Р6、定位放线。用地手续批复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到现场定位放线。Р7、农村村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镇国土资源所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建房审批手续,符合建房条件的,2O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申请使用农用地建房的、按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批准后:由镇规划建设办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Р 8、农村村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由镇规划建设办到现场定位验线后,方可动工建设。Р9、申报登记。住宅建设竣工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和国土资源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房押金予以退还。Р十一、各村委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Р十二、对违反审批程序建住宅的,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严肃查处。Р十三、对乱搭乱建影响镇驻地和村庄规划及环境卫生,由城建办会同村委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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