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健康、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活动、社会实践及学校课程。Р考核科目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Р3、模块综合评价合格。Р模块综合评价采用对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Р(1).考试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考试成绩(60分)Р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出勤分(满分10分)+课堂表现分(满分10分)+作业(满分10分)+平时测验分(满分10分)。Р出勤分:迟到、早退扣0.5分/次,请假扣1分/节,旷课扣2分/节,扣完为止。Р课堂表现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Р作业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Р平时测验分:平时测验平均分×10%。Р出勤和作业情况由任课教师做好详细记录,经与班主任核实后,将原始表格交教导处存档保管。Р考试成绩=学分认定考试卷面成绩×60%Р(2).考核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60分)+考核成绩(40分)Р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出勤分(20分)+课堂表现分(40分)Р出勤: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扣2分/节,旷课扣4分/节,扣完为止。Р课堂表现:优秀36-40分、良好28-36分、一般20-28分、差0-20分。Р课堂表现优秀:指学习认真,勤于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好。Р课堂表现良好:指学习认真,较积极地回答问题和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较好。Р课堂表现一般:指学习较认真,课堂知识检查掌握一般。Р课堂表现差:指学习不认真,出现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的情况,出现干扰其他同学学习的情况。Р(3).模块综合成绩评价Р 学生每一模块的修习最终评价分为两级,总分60分(含60)以上的为合格,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总分60分以下级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