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课程必须不少于28学分,其中选修Ⅰ中至少获得22个学分,学校课程(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四)基础素养评定合格。学分修习计划与学分分配1、学分修习计划及课时课程类型科目修习学分最少学分累计最少课时累计高一高二高三必修选修Ⅰ必修选修Ⅰ必修选修Ⅰ 国 家 课 程语文8 2 10180外语8 2 10180数学8 2 10180思想政治4 4 8144历史6 6108地理6 6108物理6 6108化学6 6108生物 6 6108信息技术2 2 472通用技术 2 2 472音乐1 1 1 354美术1 1 1 354体育与健康4 4 3 11198研究性学习活动5 5 5 15270社区服务1 1 236社会实践2 2 2 6108校本课程选修Ⅱ22 2 6108 高中三年选修Ⅰ获得总学分22396合计 1442592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具体设置如下:学习领域科 目必修学分(共计116学分)选修学分Ⅰ共55学分选修学分Ⅱ共18学分 语言与文学语 文10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不低于22学分)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需要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生至少获得6学分) 外 语10 数学数 学10 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 历 史6 地 理6科学物 理6 化 学6 生 物6 技术通用技术4信息技术4艺术音乐或美术6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 社区服务2 社会实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