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各类支出的标准单位成本和受益者数量以及调整系数加总得出。(3)该地方政府的标准收入,是根据该地区的GDP、居民总收入、商品零售额、地方税税基和平均税率等因素计算得出。(4)该地方政府得到的其他转移支付,是该地方政府得到的包括专项转移支付等在内的其他非一般转移支付之和。(5)调整系数,是根据该地区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程度、Р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等确定,该地区条件越差,系数相应越高,以达到均等化目标。Р(二)建议缩减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增加一般转移支付Р与专项转移支付相比,一般转移支付没有给地方政府规定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只是政府财力的补充,下级政府对之拥有较大的使用自主权,主要目的是用来平衡地方预算,满足地区基本开支的需要,因而更能体现公平原则,计算方法也更科学,可以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避免了专项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因此,应该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大幅度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建立以一般转移支付为重点、专项转移支付为补充的复合体系。一般性转移支付,一方面平衡财政收入,一方面均等各地的公共产品供给;至于专项转移支付,则作为中央和省调控县乡经济发展、解决特殊情况的工具。对分散在各个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名目繁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顿和归并,取消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及一些过时的支出项目,简化和整合重复交叉的专项补助项目,使其既与专项转移支付的内涵与外延相吻合,真正发挥它应有的职能作用,又能将其逐步规范为“整块拨款”,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刺激地方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横向均衡功能。Р(三)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从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础、自然地理条件、发展成本等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系数,进一步细化标准收支和应得转移支付测算方法,保证民族地区拥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体相当的财力。Р Рxx县财政局Р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