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处罚权力,奖励机制等,从根本上保证各项业务做到有章可循,有理有据;二是整合各项国库规章制度,修改和废除一些不适合国库业务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既要确保现行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又要保证每个人员和每项业务都纳入规章制度的控制之下;三是坚持“内控优先”原则,无论是新设立国库机构,还是新开办业务种类,都要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建立内控机制,审慎稳步发展,防止出现制度上的“真空”和管理上的盲点。Р Р (三) 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内控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国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模式,明确岗位责任、确定目标任务,开展业绩考评、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避免出现玩忽职守的现象;二是层层签订国库风险责任书,通过排查风险点,针对每个容易发生风险的岗位环节,明确风险责任,如对拨款、退库实行双人控制,分级审核、定期检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严格制度和手续,按责任制的规定操作执行;三是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责权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库人力资源,通过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操作规程和运用计算机手段与技术,使内部控制不断向实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Р (四)加大内控监督力度,建立内控机制平台。一是建立岗位自控、制度互控和以会计、内审、事后监督、监察、法律等部门为主体的监控防线,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各部门,各业务环节的纵向检查、横向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合法和高效运行;二是根据业务工作特点、业务工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建立内控体系,明确各项业务的风险点及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和风险控制工作检查程序,实现风险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把内控监督放在首位,并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结合起来,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四是制定严密详细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增强其责任追究的可行性,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