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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税服务厅制度汇编目录0210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76KB

文档介绍
话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方便您自愿选择。Р七、畅通税收政策宣传渠道Р乌尔禾区国税局、地税局将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克拉玛依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渠道向您及时、准确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Р如果乌尔禾区国税局、地税局各部门和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您有权向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其上级机关进行投诉。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国家税务局投诉电话:6960761 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投诉电话:18999504429 Р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投诉电话:6223250 Р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投诉电话:6230756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三Р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度(试行) Р Р第一条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到乌尔禾区国税、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或拨打办公电话,首先找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Р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乌尔禾区国、地税机关所有工作人员。Р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认真听取情况,了解其需求,并及时受理、引导办理相关事宜。Р第四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按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办理、解答,直至来电、来访者进入正常事务受理程序或得到明确提示为止。Р第五条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主动将其联系或指引到相应的部门或经办人处,简要交接后,首问责任解除。如经办人不在,应请示相关领导,将其联系或指引至授权办事的部门人员处。确遇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应主动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交由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处理,首问责任解除。Р第六条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来电、来访者推诿、置之不理。不得使用“我不知道”、“不是我的事”、“不归我管”等简单回绝的服务忌语。确实超出本人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以诚恳的态度给予详尽到位的解释,按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Р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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