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Рe、为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便于作废文件的备案,文件发放部门应建立“受控文件清单”,文件本身必须有唯一性编号,有效版本号、修改号,并有相应的红印章标识:Р“受控”/“作废”。Рf、文件更改时,为确保所有相关文件更改到位,必须建立文件发放记录。受控文件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发放部门,经批准后补领,不得自行复印。Р g、文件局部更改,可在原文件上直接修改,并应做好修改记录。文件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改动时,应考虑换版,应发放新版本,收回所有无效版本并做好收回记录。Р h、文件应发放给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存放文件时应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Р i、文件应清晰、易于识别,对文件进行标识,为有序管理文件需编制受控文件清单。Р j、供顾客或其它组织使用的文件应盖红印章标识:“供参考(非受控)”,本企业不负责更改和回收,Рk、企业内所有受控的文件作废后均需收回,以防止误用。具有保存价值或为法律目的需保留作废文件时,均需盖“作废”章,以区别于有效文件。Р5.2外来文件:Р a、质检部应与产品标准化协会、上级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定期联络,索取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Р b、综合部应登记、发放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保证执行人员均有有效文件。Р c、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修改时,综合部应及时收回作废版本,发给新版本。Р d、顾客提供的如工艺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外来文件还需按《顾客财产》管理。Р6、相关文件РISO9001:2000 4.2.3Р7、记录Р见《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Р4.2.4记录控制Р根据标准要求,本企业应制定《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控制要求如下:Р1、目的Р对记录的填写、编号、归档、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过期处理进行控制,以提供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