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纲,是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有书面计划和安排,并根据辖区特点适时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体系。完善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现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信息化、管理痕迹化。各监管所要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档案及食品经营户“一户两档”建立工作,对各专项整治行动有书面报告,抓实监管资料的归档工作。Р(二)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各监管所要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XX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等规定,严格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辖区监管责任人应对本辖区监管的食品经营业态做到心中有数,讲得清、说得明,拿得出监管资料,记录完整规范。各监管所要加大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影响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上报检查情况。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增加检查频次。将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记录、落实整改情况等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归入信用档案,纳入风险分类分级管理。Р(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监管所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研判工作,分析研判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辖区实际,紧扣食品安全,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Р(四)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监管所要根据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并分别于2018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安全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