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确保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查结及时上报,本机关自办的重大涉粮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及时掌握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督促案件及时办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案件办理不偏、不错、不激、不过。剖析典型案例,探索发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用于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惩防并举,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将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五、加强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继续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重点推动市、县两级粮食部门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建设工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激励调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加强工作调研和信息交流。围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跨地区的交叉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现场交流会,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粮食经营者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HE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统计及分析工作。及时报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理论教学、工作研讨、和技术练兵等方式,组织开展粮油库存监督检查培训、粮食监督检查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实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廉政建设。督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规定和程序,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