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违法滥用防腐剂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严重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益、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恶性违法案件的发生;不断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将防腐剂的生产和使用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针对产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标签标注作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在配方或配料表标出防腐剂品种后注明防腐剂,如苯甲酸(防腐剂)。Р 其次,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以不损害人的健康为原则,即消费者长期食用也不会有积蕴中毒的危险; ⑵用量越少越好,不能超出要求的数量; ⑶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严禁在食品中使用诸如工业用途等类型的防腐剂。防腐剂的使用方法、用量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防腐剂,禁止非法使用的行为和现象。Р 再是,食品企业必需自律,诚信经营,不要以“不加”“不含”去误导消费者;更不要拿什么自曝惊人内幕推出所谓新一代“不加”“无腐”食品去炒作,自毁行业长城。一些企业的食品标签中,已经见到了“不加添加剂”,而你们的“新一代”只是没有防腐剂而已,在你产品中人工合成色素有吗?香精有吗?柠檬酸等食品添加剂有吗?你们的“不加防腐剂”已经说明的很清楚,不是不含,可能白糖中带进二氧化硫,香精或其它原料中带进一些什么防腐剂,但不是我加进去的。不管是多少,只要含有,你说得清楚不是你加进去的吗?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Р 最后,最重要地还是广大消费者提高对食品中添加剂尤其是防腐剂的认识程度,充分了解食品中所含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真实状况,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不再听信虚假广告的一面之辞。因此,政府和主管部门、大专院校和食品加工等研究部门、企业应达成共识,立法遏制广告、标签背离科学、法规的行为,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消除食品防腐剂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不良形象,依托科学、健全法规,为现代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的卫士――防腐剂“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