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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司员工文明行为规范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留座位外,与会人员应本着由左向右、由前向后(面向主席台或主持人席)的顺序依次就座,违者罚款二十元。Р (四)应与会人员未经会议组织者批准而擅自缺席会议的,按会议“一般”和“重要”两种程度分别对责任人罚款一百元和二百元。Р 第五十二条在会议进行期间,全体与会者均应自觉维护会场秋序,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影响发言人的讲话与听众的倾听。违反下列条款者,每项次罚款二十元。Р (一)进入会场手机一律打振动,会议进行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接打电话,须轻声离坐到会场外进行,但不得在会场外大声讲话。Р (二)严禁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严禁交头接耳,未经会议允许,严禁在会场内吸烟。Р (三)会议进行期间,除非进行讨论,不得中途打断他人发言,如有不同意见或做补充,须待他人发言结束后举手并得到主持人允许后进行。Р (四)参加会议,必须自始至终。严禁在会议中途逃会,如遇特殊原因,需要中途离去,须向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Р 第五十三条参加公司大型会议的人员要按照第四章有关规定做到规范着装,违者将加倍罚款;在主席台就座人员按夏季白色短袖衬衫,其他季节深色(蓝、黑)西服、白色衬衫的标准规范着装。Р 第五十四条非与会人员擅闯会场并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对责任人罚款一百元;会议设有保安人员的将追究保安人员同等责任。Р 第五十五条会议结束经主持人正式宣布散会后,与会人员方可退场,退场顺序以按照由近及远(以会场门口为准)、由右向左(面向主席台或主持人席)的顺序依次退场,走出会场人员严禁在会场门口逗留,以免影响他人出场。违者罚款二十元。Р 其他行为规范Р 第五十六条员工应自觉爱护公物及公共设施。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同时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Р 第五十七条员工应自觉爱护环境。对故意践踏草坪、损毁花卉及树木者,按具体损毁情况处以五十元及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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