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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辖的举报、申诉,要告知其处理该举报、申诉的职能部门和电话号码。Р Р Р12315举报申诉中心案件分流转办制度Р一、中心对上级分流和自行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按分级负责、属地办理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分别安排自办、转办、交办,分流处理各类申诉举报,并监督各单位的处理进度。Р(一)转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Р1、对需要立案查处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按业务职责分工进行分流,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Р2、干部违法违纪的举报转监察部门办理。Р(二)分流给工商所申诉举报站办理的案件Р1、除本局科室直接办理以外的举报案件;Р2、工商所管辖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案件。Р二、对分流至下级办理的案件,必须详细记录案由及转办意见,确保接收单位获得准确、详尽的案件事实,方便及时地做出处理。Р三、对分流需出现场处理的申诉,自受理至分流任务发出,在10分钟之内完成;在承诺区域范围内,接收单位自接到分流任务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Р Р Р12315举报申诉中心督办反馈制度Р  一、对市12315指挥中心转办、分流的申诉举报案件,局机关业务科室、消保委、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调处和回复,并将结果反馈12315中心;12315中心负责督查,对未及时调处和回复的,12315中心要及时发催办通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Р二、局机关业务科室、工商所对举报案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处结果反馈给12315中心,不按时间反馈的,发督办通知单。Р三、对局机关各科室、工商所申诉、举报案件的承办情况, 12315中心将按月予以统计汇总,并定期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Р四、对于在查处、调解工作中,拖拉推诿、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对部门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Р Р 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大要案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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