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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告制度。Р    一、交通事故报告时限Р 1.发生一般事故,当事人及时GPS报警,及时通知公司安全科和保险公司。Р 2、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的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Р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于1小时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Р 4、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Р    二、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Р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Р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Р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Р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Р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Р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Р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Р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1)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其它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组织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临时确定。Р    四、重特大事故快报表的填写。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快报。Р    五、要求Р 1、加强值班,信息准确。要加强值班制度,对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并快速反应,采取措施。Р 2、准确填写,按时上报。要按照一般、重特大事故分类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报时限要求,准确填写、上报重特大事故快报表,按时上报事故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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