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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5 考核: 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年终统算。 5.1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 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 10元; 5.2.2 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 20元; 5.2.3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6.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科,由安全生产科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6.附则 6.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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