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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税企联络员管理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应以巡查底稿(笔记)的形式,记载服务的基本情况,作为对日常管理服务的考核依据。税务分局要将巡查面、巡查量列入对税企联络员的考核范围。市局、各税务分局可通过TF2000新增功能Р——基层考核模块对税企联络员进行征管质量的考评;并通过在纳税人中开展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廉洁情况和纳税人满意度等项目的测评,实施综合考核;税企联络员主、协岗之间,月度考核分按80:20比例互占(不含一票否决因素分)。Р5、税企联络员了解、收集到的有关情况应根据要求和程序,由主岗联络员及时提出,修正“TF2000地税信息管理系统纳税人基本信息”,使有关信息共享。联络员对TF2000的操作不具有直接录入、修改和删除数据的权限,税企联络员所采集的数据应通过联系单和专门的税务文书报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录入TF2000系统,便于相互监督。Р6、试行管理报告制度。税企联络员根据对纳税人巡查情况,由主岗联络员负责每月5日前制作管理工作报告,综合报告有关税收政策、措施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纳税人对税收管理的意见以及进一步完善管理的建议意见。Р7、各税务分局要切实加强对税企联络员的勤政、廉政教育和管理,税企联络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自觉维护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Р8、各税务分局要把税企联络员管理制度作为提高机关效能,深化争创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来抓,真正把优质服务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去。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Р附件一:Р金华市地税局税务分局Р税企联系表Р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Р纳税人Р编码Р纳税人Р名称Р联系Р人员Р联系Р目的Р时间Р地点Р发放Р资料Р纳税人情况意见及问题Р处理与反馈情况Р科长意见Р 签名:Р 年月日Р领导意见Р 签名:Р 年月日Р注;本表一式两份,分局存档一份,税企联络员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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