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对每天保洁情况作好记录(5分),未按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Р服从安排和调配(6分),遇重大活动或重要检查,不服从上级统一安排或调配的,扣2分,发生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事件的,每次扣2分。Р5、安全生产(10分)Р河道保洁员船上作业,必须着安全服上岗(3分);Р作业船只符合航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有醒目标志(3分);Р管理单位须对河道保洁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4分)。未办理的,每人扣1分。Р6、台帐制度(10分)Р建立了河道保洁管理的台帐制度(5分);Р河道保洁管理的有关文件、管理制度以及市场化保洁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均保存完整(2分);Р日常的河道保洁自检及有关部门检查情况记录齐全(3分)。Р四、考核办法及程序Р全镇河道保洁管理由镇河道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办法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汇总。依据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镇河道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考核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所确定的责任区河道保洁工作开展随机抽样考核检查,计算出季度考核得分。Р五、保洁经费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程序Р1、保洁经费补助标准Р按河道等级及河道长度,包干经费为:市级及市级以上河道2800元/公里•年;镇村级河道2000元/公里•年。Р2、考核奖励经费:市镇村河道均按长度200元/公里•年。Р3、资金拨付程序Р保洁经费补助按季度核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由村(社区)、保洁单位提出申请,镇河道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财政组审核并拨付。季度考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考核合格,全额享受保洁经费补助标准; 90分以下的,按相应比例实行补助。考核奖励经费在年末根据各季度考核结果总评确定。Р六、本《办法》由镇河道河面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Р七、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