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办公室(人事)办理清退手续。Р5.5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钟点工、季节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Р6.培训管理Р6.1对钟点工、季节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Р6.2培训形式:由各用工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公司概括、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培训Р、安全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岗前技能培训。Р7.薪酬待遇Р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天(大写: ),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乙方在此用工期内的劳动报酬。Р8.劳动保护管理Р对于有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公司需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Р9.考勤管理:Р9.1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钟点工、季节工考勤,并由相关个人签名确认。Р9.2钟点工、季节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公司对迟到、早退统一实行扣款处理;迟到、早退扣除当日工资10元/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而未向上级主管请假者计旷工1天。Р9.4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两天,待岗,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五个工作日,公司与此类人员解除劳动关系。Р10.事故处理方案Р10.1.工伤管理:Р10.1.1发生工伤时,应立即送医,进行医治。Р10.1.2确因工作受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严格按工伤管理办法执行。Р10.2此类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事件,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与当地司法机关联系。Р10.3因个人原因无法鉴定为工伤,需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果为公司垫支,由本人负责将垫付款交回公司或从其工资中扣除。Р11.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Р12.本规定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Р二O一一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