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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计划管理由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共同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由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Р1、加强临时员工的教育、管理和培训,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和各施工队应经常组织临时员工学习政治、法律、法规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学习生产技能,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形势教育,加强技能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临时员工的综合素质。未进行岗前三级培训的临时员工不能上岗。Р2、临时员工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项目部有权与其解除劳务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Р3、临时工每月按劳务合同规定工作出勤,工资的发放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任何个人不能挪用扣发工资,工资应如实发放到临时工手中,如发现有挪用扣发临时工工资现象,经查证属实,给予责任人挪用扣发数目的十倍处罚。Р4、项目部应为临时员工提供相应工种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项目部规定,安全环保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备案。Р5、严禁招用童工和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杜绝有劣迹的社会人员进入我项目部施工。Р6、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临时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Р第六条各施工队队长严禁擅自招聘临时工,如发现经查属实,对该施工队队长进行处罚。Р第七条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计划合同部听取施工队伍建议,结合工作责任大小、工作时间长短、劳动强度轻重、技术要求高低和考虑全校平衡等情况确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其报酬。Р第八条施工队伍应在每月5日前按工资标准制好《临时工工资名册》(附考勤表)报财务管理部统一造表,报项目经理审批,每月9、10日两天(遇上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到财务部领取工资或打入卡号。Р第九条项目部在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后,按要求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Р第十条本制度自2012年1月10日起执行,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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