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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外埠工程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合考核。集团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部由市场开发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统一进行考核。Р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班子的考核结果,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机关部室备案,作为项目工程效益奖和项目工程经营承包合同的兑现依据,并为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提供参考依据。Р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对考核结果签署评议意见。相关部室不签署评议意见或评议意见认为有不实之处的,应对项目经理部重新进行考核或对部分内容重新考核,否则集团公司将对派出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及责任人给予处罚。Р第五章项目工程有关分配政策Р第二十七条参加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由项目部按派出单位所制定的个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劳资关系相应转到项目。Р第二十八条参加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的工地施工补贴、生活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发放并计入各分项工程成本。Р(一)工地施工补贴(指加班工资)按每人每月xx元限额计发。Р(二)生活补贴。参加项目工程施工的人员,根据在工地实际工作天数,按每人每天xx元限额计发,具体使用内容和方式由项目经理部确定,但应包干使用,总额不得超过上述标准。Р(三)艰苦地区补贴。艰苦地区补贴是指对身处边远、高原、沙漠等各级各类艰苦地区参加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的补助。艰苦地区补贴严格按《项目工程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新增及未涉及地区,视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部单独请示上报,集团公司研究确定)。Р第二十九条项目工程效益奖Р(一)项目经理部应制定相应的奖金考核分配办法,报派出单位批准后执行。Р(二)项目工程效益奖包含在集团公司对各单位核定的奖金总额之内,其发放程序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计提标准由派出单位在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计提后计入相应的工程成本,并严格按集团公司外埠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成本核算。凡月度核算不清,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无利润时,一律不得计提(或预提)效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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