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分级激励,体现级别优势。对评定为A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采取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预付标准、优先结算、优先推荐异地就医的激励措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二)完善制度政策,阻塞管理漏洞。各级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类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的指标规范。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各类定点机构各部门管理细则,明确定点机构各类人员职业规范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考核奖惩办法等。各定点机构,要制定工作流程、规则,规范医疗行为。比如,治疗脑出血医保病人哪些诊疗项目是必须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既透明可查,又可减少医患矛盾。(三)改革结算方式,实现动态管理。科学合理的付费方式既能调动定点机构积极性,又能有效地控制费用、防止过度诊疗行为的漫延。有关部门、单位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完善结算方式工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实施,大胆试、敢于创;卫生主管部门要无私支持,不阻挠、不保护;定点机构要积极配合,不自私、看长远、看发展。(四)落实考核奖惩,建立退出机制。建立“退出机制”,不断淘汰违规经营、不善经营、服务质量差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奖惩措施、实行定期淘汰制度,每年根据考核,淘汰和增补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增进其风险意识,营造行业竞争环境。(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医疗行为监管的繁杂性、专业性、即时性、长期性,决定了必须实现信息化、程序化、自动化。开发医保监督软件,解决人工监管费时、费力、效率低的问题;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各监管机构互动,监管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能力。各级经办机构都应设立专门科室,做到机构固定、职能专一、精力集中。要选拔懂业务、会管理、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同时公开招聘一批思想品质好、业务水平高、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专门从事日常巡查等工作。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