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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仅供参考)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应商审核、评价情况,采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可追溯的情况。Р 2.是否改变采购供应。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主要原材料变更的验证确认或者申请变更注册,应确保采购产品符合法定要求。Р Р五、报告期内进行生产质量控制的情况Р企业应当在经许可或者备案的生产场地进行生产,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并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进行维护并记录。Р企业是否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出厂的医疗器械应当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保持生产记录并可追溯。Р六、报告期内对人员开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知识培训和管理的情况。Р对管理者代表、质量授权人履职的评价情况。Р对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评价的情况。Р对与质量相关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检查的情况。对涉及健康要求的人员的检查情况。Р七、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报告Р企业是否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是否发现严重不良事件、是否发生产品召回、是否有产品被质量抽验、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Р八、报告期内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报告,以及接受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检查或认证检查的情况Р是否接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检查的性质和检查结果。Р是否接收到第三方机构的检查或认证,检查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何。Р企业是否受到各级各种表彰或奖励。Р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报告。Р5、企业是否完成质量信用自评报告,自评的信用等级情况。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Р十、Р本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Р Р 签名管理者代表:Р 法定代表人:Р (或企业负责人)Р 企业盖章: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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