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AFP资格认证的加3分;取得CFP资格认证的加10分;Р(五)经用工单位申报,并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加分的其他事项。Р有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Р(一)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Р(二)每旷工1次,扣5分;Р(三)因服务质量等原因,被客户投诉的,按其影响程度,酌情按次数扣减考核分值1-5分,性质恶劣的退回派遣公司。Р(四)因派遣工本人的原因,导致所在机构被总行或上级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Р(五)近3年间,因在工作中违纪违规受到派遣公司纪律处分,但达不到退工条件的,酌情按次数扣减考核分值5-10分,情节严重的退回派遣公司。Р(六)经用工单位认定,并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应酌情扣减考核分值的其他事项。Р聘用程序。Р(一)根据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在本级行范围内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Р(二)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民主测评成绩、加减分项目等。Р(三)拟聘用人员须体检和在街道、派出所政审合格,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记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回派遣公司。Р(四)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应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Р用工单位应详细记载派遣工履职及奖惩情况,并作为聘用测评加分、扣分依据。Р辅助操作类派遣工聘为合同制员工后,总行或支行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进行重新安排。Р派遣工日常管理Р 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派遣工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和日常具体管理工作。Р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派遣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但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会计主管、密押管理等重要岗位工作。Р 派遣工有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种,由派遣公司按规定报劳动部门批准后执行。Р 派遣工劳动关系管理、薪资福利发放、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及档案等,由派遣公司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