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比例,通过对企业减少税收等政策,鼓励企业招收女工。Р (二)优化妇女发展环境Р 社会环境和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机构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构成了人们生活工作交往的微观环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必须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环境的性别政策、措施、方案和规定,都会对男女两性产生直接的切身的影响,环境可以帮助也可以妨碍性别平等。社会组织机构应该制定机会平等的计划和行动方案,它包括灵活地调解家庭问题,鼓励父母双方平等地分担家庭责任;制定并实行禁止以社会性别为依据的工作隔离政策,为女性进入非传统领域提供培训的财政支持;消除性别歧视和性骚扰,为男女创造良好的环境;承认女性独特经验的价值;加强与政府性别平等政策的协调。在社会环境中应特别注意新闻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在媒体从业者中传播性别意识,使其消除传统性别观念的潜在影响,自觉摒弃陈规定型的性别角色,均衡反映妇女在各行各业的贡献,用媒体的力量来优化和影响社会环境。Р (三)引导妇女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Р 以弘扬和谐精神、培育文明风尚为目标,以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廉洁守家,以家庭和谐促进城乡社区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贯穿于妇女工作全过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妇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妇女,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妇女,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巩固全社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而努力。推进落实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实施“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扎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做好指导推进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的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