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一个月者。Р 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完成教学任务,工作有较大失误者。对于落聘的教师,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缓聘、待聘、不聘的意见,最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通知其本人。 4)关于拒聘:Р 凡不接受学校聘任,拒绝接受工作安排者为拒聘人员,拒聘人员从拒聘之日起不享受学校所有的福利待遇,把人事关系转入柳湖乡学区。 5)关于解聘:Р 教师在聘任期间,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违法犯罪,校长有权予以解聘。如因身体原因或工作调动,教职工也有权向聘任领导小组提出解聘的申请。Р 八、未聘人员的管理和安置Р 1、缓聘人员缓聘人员在缓聘期间享受国发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与退休人员相同。Р 2、不聘人员不聘人员必须坚持听课(听课节数按标准课时计算)和自修,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Р 3、待聘人员待聘人员须集中坐班学习,每天听课不少于4节,否则以旷工论处。所有待聘人员有义务接受学校指派的临时性工作(含代课)等,其待遇与缓聘人员相同,否则按不聘人员处理。Р 4、未聘人员的安置 1)校内转岗:Р 经考核合格的教师未聘的,可参加学校空缺的其他教学岗位和教辅岗位的竞聘。 2)介绍学区:Р 未被聘任,并不服从学校领导小组调配的教师,由学校校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介绍柳湖乡学区,由学区重新安排工作。九、病事假及旷工的处理遵照****《关于教职工考勤的若干规定》执行十、附则Р 1、本聘任制方案经教工大会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教师若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可向学校提出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对无正当理由拒聘并实际未上岗者,按旷工论处。Р 2、聘期为一年。Р 3、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