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港口80多个,基本为军民两用,一些小型商渔港也可作为轻型舰艇战时疏散基地;共有各类机场40余处,拥有各型民用机120架。为提高战时车辆动员速度,台湾各县市均设有车辆动员委员会。车辆动员委员会根据行政区域和交通状况,本着车型与生产厂家一致原则,将各种军用和民用车辆Р(警备、消除、救护车辆除外)中具有军事运输能力的车辆编入军勤车队,其余的车辆编入民防车队。对纳编车辆的驾驶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实行统一的编组管理,战时两种车队相互支援执行任务。台湾对外贸易的95%和外岛作战物资供给主要通过海上运输完成。因此,台湾重视发展商渔船业,增强商渔船动员能力。台湾渔船分“公营”和“私营”两类,公营渔船公司属台湾“渔业干部船员训练中心”和“省立水产试验所”等单位。渔船均加入台湾渔会组织,并按母港编入船舶大队,受台湾警备“司令部”和“警察局”控制。战时一旦需要, “国防部”可根据“动员令”征用上述船只,协同海军执行扫雷、运输、警戒、侦察等军事勤务。Р 4、科技动员能力。台军认为,在现代战争中,科技的优劣往往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要做好科技动员工作。1967年3月,台湾成立了“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隶属于“国家安全会议”,是台湾最高科学政策咨询机构,负责统筹制订台湾科学技术发展政策。1985年,台湾“行政院”批准成立了由“国防部”、“教育部”、“经济部”和“国科会”联合组建的“国防科技推动委员会”。其中“国防部”和“国科会”组成“国防科技合作协调小组”,负责“国防”科技的上游研究工作;“国防部”和“经济部”组成“国防科技发展小组”,负责“国防”科技与工业界的合作。该委员会的宗旨在于广揽人才,联合台湾不同学校的专家共同参与“国防”科技研究,同时将“国防”科技成果推广于民间科研,推动台湾科技与经济的发展。这些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台湾科技动员体制的基本框架。近年来,台湾加大了科技投入,科技研发经费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