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法人间调拨入库,组织实施的物资公司按照调拨通知单,在ERP系统内创建转储订单,将调拨通知单和转储订单同时下达到调入单位;调入单位物资公司(中心)根据调拨通知单、转储订单,与调出单位办理交接验收,完成收货入库。Р (二) 跨法人间调拨入库,组织实施的物资公司将调拨通知单下达到调入单位,调入单位物资公司(中心)按调拨通知单在ERP系统内创建采购订单,根据调拨通知单、采购订单,与调出单位办理交接验收,完成收货入库。Р 第二十二条工程结余物资退库:Р (一) 工程竣工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工程结余物资的技术鉴定。鉴定可用物资,除应满足规定技术条件外,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变电一次设备的退库物资应为整台;变电二次设备的退库物资应为最小使用单元;杆塔类(铁塔、钢管杆、电杆)按照整基进行退库;线路材料的退库物资导线、电缆、光缆单段长度应满足最低使用需求量(导线单根重量在200公斤及以上;地线单根重量在200公斤及以上;架空绝缘线单根段长在500米及以上;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单根段长在50米及以上;1kV及以下低压电缆单根段长在300米及以上)。材料类物资不满足上述退库标准,有利用价值的,移交运行单位作运维材料;无利用价值的,在Р 10Р 工程中作为边角废料进行报废处理Р (二)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结余物资退库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退库物料、退库数量、鉴定情况等信息,经本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结余物资退回仓库。退回省物资公司仓库的物资,技术鉴定结果须报省公司专业技术部门审核,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或质量检测。Р (三) 物资公司(中心)接收退库物资时,依据审批后的技术鉴定报告及退库申请,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及相关资料,验收无误后办理结余物资退库。Р (四) 鉴定不可用的项目结余物资,由项目管理部门办理结余物资的报废手续后,填写“废旧物资交接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