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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治疗规范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1055KB

文档介绍
况预先设定关节活动范围、运动速度、运动时间等指标,使关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缓慢被动运动。Р牵张训练:通过治疗师被动牵张患儿的肌肉和肌腱,或患儿通过自身的姿势改变进行主动牵张训练。Р肌力训练Р适应证:各种肌肉骨骼系统病损以及中枢性、周围神经病损伤导致患儿肌力减弱,肌肉功能障碍而影响肢体运动功能。Р禁忌证:各种原因所致关节不稳、骨折未愈合又未做内固定、骨关节肿瘤、严重的心肺功能不全、全身情况极差、病情不稳定等。Р设施设备:器械(如等张力矩臂训练装置、等长肌力训练装置、等速肌力训练装置、可变阻力装置等)及配件(如沙袋、哑铃、滑轮系统等)。Р操作要点:Р原则:根据患儿原有肌力水平选择合适的肌力训练方法。Р肌力为0级时,宜进行电刺激疗法、被动运动。Р肌力为1或2级时,宜进行电刺激疗法或肌电生物反馈电刺激疗法,同时配合助力运动训练和其他免荷运动训练。Р肌力为3-4级时,宜进行徒手训练和各种器械的抗阻训练。Р耐力较差的肌肉群,宜进行肌肉耐力训练。Р徒手抗阻训练:将阻力置于肢体的远端,确定阻力的方向,一般与运动的方向相反,避免替代运动。提供的阻力应适合患儿现有的肌力水平,初始为次最大阻力,以后逐渐增大阻力,患儿的最佳反应为无痛范围的最大用力。治疗师在训练中适当提供语言指令,指导、监督治疗。Р器械抗阻训练:根据肌肉收缩不同方式,由训练器械施加阻力,包括等张抗阻训练、等长抗阻训练和等速抗阻训练。Р肌肉耐力训练:在较轻负荷下,较长时间内多次重复收缩。Р转移训练Р适应证:脊髓损伤、脑血管意外、脑损伤、小儿麻痹后遗症、运动发育迟缓、脑性瘫痪等运动神经元损伤后,肢体部分或完全瘫痪,完成转移动作相关的主要关键肌的肌力达到2或3级。Р禁忌证:与转移相关的肢体完全瘫痪者;病情不稳定者,包括骨折未愈合、关节不稳或脱位、骨关节肿瘤、重要脏器衰竭、严重感染和其他危重情况等。Р设施设备:不需要专门的设备。Р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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