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单位对上限价进行审核。如果偏离过大,则需要两家单位作出合理解释。明确工程的结算办法,特别是新增项目的结算办法和暂定价、措施费等的结算办法,风险范围和风险系数的确定等。目前很多地方的管理部门对于报价限制只有上限值没有下限值,为防止不平衡报价,笔者认为应该允许对报价上限和下限都进行限制。Р Р 2.3 投标阶段Р 严格遵守公开的程序、标准和方式是投标阶段防止围标、串标的基本措施。具体措施主要有:实行法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到位;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到位;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人代表进行拍照存档,防止“假法人”到位。Р 2.4 评标阶段Р 目前地方政府招标部门有设立专家库,笔者认为专家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应该加强质量。首先应吸引专业水平过硬、道德素养好的顶尖人才积极进入专家库。为吸引人才可以提高评标专家薪酬,使得招标投标更为公平、有序。对于小地方的专家库,笔者认为专家专业技术力量未必雄厚,应适度放开对于专家库的选取地的限制,例如县级市的规模大、相对复杂的工程,专家的选取应放宽至可以地级市或省内专家库抽取。为保证抽取专家的随机性,应加入监督机制。即有人抽取,又有人监督。评标过程应加大监督,除了摄像头监控外,应增加监督人员,监督不能流于形势。对于违纪行为应加大Р?痛Υ胧?,保证评标专家队伍的清廉。Р 三、结语Р 以上是笔者对于工程招标过程中廉政风险控制措施的一些认识,由于招投标过程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要有真正市场化的良性竞争空间作为平台,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做到了以上控制措施,才能真正要做到廉洁公正。Р 作者简介Р 杨利亚,1980年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曾任职于房产公司工程管理和工程采购工作,现任职于国网浙江杭州市富阳区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以及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对于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