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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方案(试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Р10Р①实地查看;②自有校园的查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校园的查租赁合同原件,符合要求,记10分。Р Р(八)教学设施Р17、①有与教学相适应的教学和办公用房、教学仪器和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②计算机类培训机构至少有两个符合标准的计算机房(计算机至少80台),外语类培训机构至少有1个符合标准的语音室,其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③有寄宿学生的机构必须配齐基本的生活设施。Р10Р查看校园。缺一项,扣1分。Р Р(九)师资队伍Р18、有与所开设专业相适应、稳定的教师队伍,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专任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Р4Р教师资格合格率达80%以上,记4分;每少2%,扣1分。Р Р四、师生权益保障6分Р(十)教职工权益Р19、①与教职工签订合法聘任合同;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Р2Р①签订合同的,记1分;②查缴费依据,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1分。Р Р(十一)学生权益Р20、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Р2Р访问学生,符合要求,记2分。Р Р21、学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的,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办理退学、退费手续。Р2Р访问学生,符合要求,记2分。Р Р合计得分Р100Р Р Р五、奖励与扣罚±10分Р22、教育投入加大、办学特色鲜明、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反响好。Р Р查账目、有关资料,调查访问。Р Р23、学校办学行为违规或举报投诉率高,酌情扣分;办学行为违规,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的,加大扣分权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评估“一票否决”。Р调查了解。Р Р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意见Р Р备注:本表评估对象为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评分定四个等级:A(优秀)、B(合格)、C(整改)、D(停办), 85≤A≤100,71≤B≤84,60≤C≤70,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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