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我校举办者罗铁生既是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又是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②联合举办学校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见附件1-2)Р4Р2、办学手续齐备Р5Р我校办学所需各项证件齐全,因我校属于非企业单位,税务部门认为不必办理税务登记证。(见附件1,3,4)Р5Р3、办学定位准确Р4Р我校办学思路清晰、培养目标明确,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我校按照既定的办学思路和培养目标建设、发展。(见相关档案资料)Р4Р4、管理体制健全Р6Р我校依法建立了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其名单已报审批机关备案;我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我校遵照学校章程开展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学校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我校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我校正在筹建党、团、工会组织。Р5Р5、办学行为规范Р8Р我校规范使用校名,公开场合没有省略表示办学性质、类别、层次的关键词现象;我校坚持一校一证、一校一址,在办学许可证核准的地址办学,不擅自设立分校、教学点,使用合法校本教材;我校依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备案;我校严格按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我校不向学生及家长筹集办学资金,也不向社会公开募集办学资金;我校实施非学历教育,今年下半年开设了文化辅导班,学文化的学员参加原学校期末考试。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签订《离校承诺书》或《教育转化结业离校协议书》,Р8Р二、Р学校管理Р1、资产Р管理Р11Р我校举办者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我校产权正在逐步明晰,举办者投入办学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正落实分别建账管理,并按规定过户到学校名下,学校的法人财产权落实;我校按规定足额提取发展基金,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出资人能依法取得合理回报。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