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财务管理办法、医院质量管理办法Р各公立医院Р2017年9月30前Р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Р1.破除城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2017年8月26日起实施Р2.根据州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县(市)级方案Р市发工局Р2017年8月26日前Р3.制定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办法Р市财政局Р2017年9月30日前Р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Р1.制定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Р市人社局Р州级方案出台后一个月内Р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Р1.制定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Р市委编办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2.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Р市人社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3.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Р市人社局Р2017年10月30日前Р4.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Р各公立医院Р2017年9月30日前Р五、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服务体系Р1.制订景洪市社会办中傣医试点实施方案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2.制定景洪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指导意见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六、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Р1.制定加快推进紧密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2.制定景洪市双向转诊管理办法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3.制定景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4.制定景洪市分级诊疗制度宣传方案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市委宣传部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Р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Р制定景洪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Р州级指导性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