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金乡县晨雨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章程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第三十五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年盈余按下列顺序和项目分配:Р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Р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Р股金红利,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Р两次返利,按税后利润分配情况和社员产品交售额退利;Р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分配情况提取。Р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Р第三十七条本社需列支的社员股息、聘用职员工资、社员和社员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Р第三十八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形式监督权,享有收益权。Р第三十九条本社如有亏损,经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弥补。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Р第五章终止和清算Р第四十条本社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社员大会决定,报原确认机关确认后予以解散,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Р社员少于5人无法开展活动;Р与其他组织合并;Р股金连同储备金亏损四分之三以上,不能继续生产经营;Р本社生产经营活动消亡;Р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Р第四十一条在确定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30天内向社员和社会公告。Р第四十二条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出5人组成调查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资产Р按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支援劳动工资;(3)缴纳本社所欠税款;(4)抵偿债务;(5)将剩余财产在本社社员间进行分配。Р第六章附则Р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或修订,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Р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确认部门备案Р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Р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