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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课程安排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81KB

文档介绍
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Р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教学班级的班额控制,—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但每班不要超过56人。Р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管理体系,改革不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探索新的班级管理方式。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保持行政班相对的稳定,保证教学班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尤其要重视教学班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Р(二)行政管理Р1、制订课程计划、指导学生选课、认定学生的学分、自主开发课程、联系社区共同实施课程等工作,都是新课程实施中的新事物。学校要在校长和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学校管理课程要坚持民主管理,要有校长、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代表参与。Р校长是新课程实验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教师应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负责,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应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政策。Р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课程的管理,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咨询、师资培训、校际合作、社区资源建设与共享等各种活动。Р教育行政部门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了解和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情况,加强对学校实施课程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执行国家的课程方案,随时纠正各种违反课程方案、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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