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Р(一)考核结果将运用于以下方面::绩效工资的确认;工资晋级资格的确认;晋职资格的确认;培训资格的确认;其他资格的确认。Р(二)绩效工资根据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平均分决定,对应关系如下:Р表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关系:Р,Р等级Р优秀Р良好Р称职Р不称职Р绩效工资Р1.5个月基本薪酬Р1个月基本薪酬Р0.6个月基本薪酬Р无Р注:基本薪酬=职务工资+住房补贴。Р(三)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Р表四: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Р等级Р优秀Р良好Р称职Р不称职Р工资晋级Р2Р1Р0Р0Р注:不管哪种晋级情况,如果在本职务内没有晋级空间,则不能晋级。Р(四)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秘书长核准后执行。Р(五)考核结果与培训资格的确认:Р1、员工需要培训,由各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Р2、机构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决定报销员工培训费用额度及比例。Р(六)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Р(七)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予以辞退。Р第八条个人绩效考核的申诉与监督Р(一)绩效考核评价结束后,上级主管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的义务,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Р(二)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在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Р(三)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会同申诉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复议,对员工的申诉做出答复。复议决定之成绩即为最后考核结果。Р(四)整个绩效考核过程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Р第九条绩效改进与反馈:上级主管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上级主管有责任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予以跟踪检查改进效果。Р第十条此办法由秘书处制定、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