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专家,查阅《湖南学前教育》等杂志,参加专题研讨会,听取实验指导委员会专家现场指导等。Р3.培训是实验工作的基础和重点,省级实验区、市州实验区和县级实验园均须将培训贯彻到实验工作的全过程,让全体教师都参加培训并达到合格。除了积极组织学员参加上一级培训之外,还要根据需要认真组织好本级培训。Р(二)课题研究Р为推动实验工作深入进行,省实验办公室按照实验内容设立了“合理期望”(包括幼儿学习与发展评价)、“学习活动体系”、“家园共育体系”、“保障机制”4个省级专项实验组。其中,“学习活动体系”实验组又分设了“健康”、Р“社会”、“语言”、“科学”、“艺术”5个实验小组,有的实验组或实验小组还将抽选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样本幼儿园直接指导(名单见各省级实验组《工作方案》)。同时,各实验园和实验区还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研究。Р(三)专家指导Р省成立“湖南省贯彻《指南》实验指导专家委员会”及其4个省级专题实验专家组,并建立相关制度,对实验进行指导。Р各实验区、实验园要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同时,要设立本级实验指导专家,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实验工作。Р(四)制定要点初稿Р为加强实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实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推进策略”、“发展评价”、“活动体系”、“家园共育”等四个要点建议稿(见附件2-5),作为非正式文件,供实验过程中参考。要点建议稿中所列举的材料只为更好说明观点,各地各幼儿园切忌照搬使用。四个要点初稿请各实验区、幼儿园在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下载试用。Р附件:1. 湖南省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省级培训方案Р2. 湖南省贯彻《指南》推进策略和保障机制要点(建议稿) Р3. 湖南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要点(建议稿)Р4. 湖南省幼儿园学习活动体系建设要点(建议稿)Р5. 湖南省幼儿园家园共育活动体系建设要点(建议稿)